企业标准化

企业标准编写的规范、格式、要求

我国企业标准的编写有严格的格式要求,企业标准起草单位应按照规范要求的格式进行编写,主要编写依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企业标准


在编写企业标准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企业产品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与强制性标准相抵触;

2、格式一定要正确、否则会被打回修改;

3、备案号不需要填写,由备案部门填写;

4、整个标准编写过程需要调研很多资料,比较费时费力,若从人力和成本的角度来看,尤其对于小公司,选择专业人士代办不失为一个好选择。


以下是产品执行标准的具体编写要求:


本标准依据GB/T 1.1标准的结构与编写规则,并参照采用。ISO/IEC技术工作导则第三部分《国际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利辛县江淮扬天汽车有限公司企业标准编写的基本要求,企业标准的内容构成,条文的编排顺序和编写细则。

本标准适用于利辛县江淮扬天汽车有限公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1—200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GB/T 20000.2—2001  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2部分:采用国际标准的规则

GB/T 20000.3—2003  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3部分:引用文件

GB/T 20000.4—2003标准化工作指南第4部分:标准中涉及安全的内容

GB/T 20000.5—2004标准化工作指南第5部分:产品标准中涉及环境的内容

GB/T 20001.1—2001  标准编写规则  第1部分:术语

GB/T 20001.2—2001  标准编写规则  第2部分:符号

GB/T 20001.3—2001  标准编写规则  第3部分:信息分类编码

GB/T 20001.4—2001  标准编写规则  第4部分:化学分析方法

GB/T 18841—2002  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编写规则

Q/ LXQ 216.006—2011  企业标准分类与编号规定

Q/ LXQ 216.008—2011  企业标准印刷与发放规定

Q/ LXQ 216.012—2011  企业工作标准编写规定

Q/ LXQ 216.013—2011  企业管理标准编写规定

3 企业标准编写的基本要求

3.1 和谐

编写企业标准应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令、法律和法规,认真执行强制性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并与其他有关企业标准相协调。    

3.2 简明   

标准的文字表达应准确、简明,词句要通俗易懂,逻辑严谨,避免产生不易理解或不同理解的可能性。文字与图表并用,宜用文字的用文字,宜用图表的用图表,并尽量采用典型语句。

3.3 正确

标准中的文字、图样、表格、数值、公式等技术内容应正确无误。

3.4 统一

同一标准中的术语、符号、代号应统一。相关标准的术语、符号、代号也应一致。如同一术语应表达同一概念,同一概念应采用同一术语来表达。

3.5 规范

标准的构成、内容编排、层次划分、编号及其编写细则均应符合GB/T 1等有关标准的规定。

4 企业标准的组成

企业标准的一般构成和编写顺序如图1所示:



标准构成

上述构成部分不是任何一项企业标准都需要全部包括的。具体一项企业标准究竟应包括其中哪些部分,应根据该企业标准的对象特征和制定该项企业标准的目的而确定。

5 概述部分

5.1 封面与首页

企业标准的封面与首页应符合Q/LXQ 217.006的规定。

5.2 目次

5.2.1 当企业标准内容太长,结构较复杂,章条较多,印刷页数超过5页时,应编写目次。

5.2.2 目次的内容包括篇、章和附录的编号、标题以及所在页码,标题与页码之间用符号“……”连接,页码应加圆括号。

5.2.3 目次中所引标准正文标题页码应加圆括号。目次应另编页码,不与标准正文的页码连续。

5.3 企业标准名称    

5.3.1 企业标准名称应简短明确地反映标准化对象或标准的主题,必要时,应在标准化对象前加说明部分,以明确与其他相类似标准的区别。

5.3.2 企业标准名称一般由标准化对象的名称和所规定的技术特征两部分组成。如果两部分连起来写不通顺时,可在两者之间空一个字的位置,不用破折号,在封面和首页上可将两者写成两行。

5.3.3 在采用国际标准与国外先进标准时,如企业标准名称过长,允许适当分段,但不在名称中使用逗号。

5.3.4 在一项企业标准的若干独立部分用同一个标准顺序号发布时,企业标准应有一个总名称,各独立部分再分别冠以名称,在封面和首页将两个名称分两行书写。在标准条文中叙述时,可在两者之间空一个字的位置。

5.3.5 标准化对象的名称过长时,在标准正文的叙述中可用简称,但应在第一次出现全称时用括号加以说明。

5.4 引言

引言一般不写标题,也不编号。其内容可以包括5.4.1~5.4.2,也可以是其中的一部分。如这些内容不需要说明时,引言可以省略。

5.4.1 采用国际标准编写的企业标准,应在引言中说明采用的程度,并写明国际标准的编号和名称。如:本标准等同采用(修改采用、非等效采用)国际标准ISO××××一×××《×××(标准名称)》。

5.4.2 其他需要在引言中表述的内容,如对标准名称的解释,企业标准制定的依据等。

6 正文部分

6.1 范围

6.1.1 主题内容

企业标准应首先简要说明该标准的主题内容(一般在50字以下)。

编写时应采用下列典型用语:

 “本标准规定了……。”

6.1.2 适用范围

主要规定企业标准的适用范围或应用领域。必要时,也可明确写出不适用的范围或领域。编写时,应采用下列典型用语:

 “本标准适用于……”

 “本标准适用于……,也适用于……。”

 “本标准适用于……,……亦应参照使用。”

 “本标准不适用于…一。”

但当标准名称已经明确指出该标准的适用范围时可省略。

6.2 引用文件

主要说明企业标准中直接引用和必须配合使用的标准。引用时应写全标准号和标准名称(详见GB/T 20000.3)。

6.3 术语、符号、代号

6.3.1 企业标准中使用的术语、符号、代号,在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中尚无规定时,应在企业标准中按GB/T 20001.1和GB/T 20001.2规定给出定义或说明。

6.3.2 企业标准中采用的术语、符号、代号及其定义或说明可集中写在企业标准技术(管理、工作)内容的前面,也可分别写在有关章、条的前面。

6.4 技术(管理、工作)内容

企业标准的技术内容应根据各类企业标准的对象特定和需要进行编写,并遵守下列有关标准的编写规定。

6.4.1 符号、代号、标志标准

企业符号(代号、标志)标准应按GB/T 20001.2规定编写下列内容:

a)符号、代号的编号;

b)符号、代号;

c)符号、代号的名称;

d)符号、代号的说明;

e)被代替的符号、代号(如有时)。

6.4.2 术语标准

企业术语标准应按GB/T 20001.1规定编写下列内容:

a)术语编号;

b)术语;

c)术语定义或说明(必要时可写术语的同形式符号);

d)同义词。

6.4.3 信息分类编码标准

企业信息分类编码标准应按GB/T 20001.3规定编写下列内容:

分类原则;

a)编码方法;

b)分类与代码表;

c)代码索引。

6.4.4 产品标准

    企业的原材料、半成品及产(成)品标准均按GB/T 1.2规定编写下列内容:

a)产品(物资)分类;

b)技术要求;

c)试验方法;

d)检验规程;

e)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如单独的产品包装标准则按标准规定编写。

    产品标准中涉及安全与环境内容时按GB/T 20000.4~20000.5中有关规定执行。

6.4.5 安全、卫生标准

    企业安全、卫生标准的技术内容应按GB/T 18841和GB/T 20000.4的有关规定编写。

6.4.6 设备完好标准

    企业设备完好标准的技术内容应按下列规定编写:

a)设备的完整性(包括设备档案资料的完整性);

b)设备的整洁性;

c)设备的准确度(或技术要求);

d)设备的运行效能等。

6.4.7 企业管理标准

    企业管理标准的管理内容按Q/LXQ 216.013规定编写下列内容:

a)管理职责;

b)管理原则(必要时);

c)管理程序;

d)管理内容及要求;

e)检查与考核。

6.4.8 企业工作(作业)标准

    企业工作(作业)标准的内容按Q/LXQ 216.012规定编写下列内容:

a)岗位职责或任务;

b)人员素质要求/任职资格;    

c)工作程序;

d)工作内容与要求;

e)相互协作关系和信息传递;

f)事故处理和报告;

g)检查与考核。

6.4.9 其他企业标准

    其他企业标准可根据其标准对象特征和需要,合理确定和编写相应的技术内容。

7 规范性附录

7.1 一项企业标准可以有若干个附录,但不得几项企业标准共编一个附录,必要时,可引用有关标准的附录,附录分为“规范性附录”和“资料性附录’’两种,并分别在目次、标准条文和附录下方写明。

7.2 规范性附录,主要是指对企业标准正方内容所作的补充,相当于企业标准内容的一个组成部分。应尽量不采用规范性附录,而将有关内容直接写入正文,只有内容过多,编写成阅读不方便时,才编写为 “规范性附录”,并视同正文的组成部分。

8 补充部分

8.1 资料性附录

资料性附录,主要是帮助理解标准正文的内容,以便正确掌握和使用标准。资料性附录的主要内容包括:

a)企业标准中重要规定的依据和对专门技术问题进行的系统介绍;

b)标准中有关条文的参考性资料或推荐性方法;

c)正确使用标准的说明等。

8.2 注均按GB/T 1.1~1.2中有关规定执行。

9 标准编写细则

9.1 编号与分类号

9.1.1 企业标准代号

企业产品标准代号按国家标准化行政部门有关规章规定执行,其他企业标准代号按Q/LXQ 216.006规定执行。

9.1.2 等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时,在封面和首页上要分上下两行用双重标准编号。如:

    Q/LXQ××××一×××X/ISO××××:××××

    或Q/LXQ×××一××××/DIN××:××××

9.1.3 企业标准修订时,标准顺序号一般不变,只要把年份改为新修订年份,如几项企业标准合并为一项企业标准,或者一项企业标准分为几项企业标准时,原标准编号停止使用,另编新标准号。

9.2 主题词

已采用计算机辅助标准化管理的企业应在企业标准的封底上按照GB 3860《主题标引规则》的规定,在《标准文献主题词表》中选择和标引主题词。

9.3 企业标准中的数值

9.3.1 标准中的数值应按GB/T-1中第9.3条和GB/T 15835等规定编写。如应采用阿拉伯数字;尽量避免分数,应采用小数。

9.3.2 数值应按GB/T 8170《数值修约规则》规定修约,再按规定的有效数全部鸯出。极限数值的编写应符合GB/T 1250((极限数值的表示方法和判定方法》规定。

9.4 标准中的计量单位和符号、代号

9.4.1 标准中的数字符号、物理量符号、计量单位以及其他符号、代号应符合我国计量法规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9.4.2 企业标准中一律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9.4.3 企业标准中应注意符号名称与符号的正确使用。同一标准中、同一量的符号名称与符号应一致,其计量单位前后应一致。在标准的条文中,一般不应用符号代替符号名称或文字说明。

9.5 企业标准中的公式    

9.5.1 公式的写法

企业标准中的公式,应写在左右居中的位置。同一企业标准中有两个以上的公式,应在公式后面以带圆括号的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公式和顺序号用“……”连接。

9.5.2 公式中的符号和单位

公式中的符号的意义和计量单位应注释在公式的下面。每条注释均应另行书写,书写位置齐平。

9.6 企业标准中的图样

9.6.1 企业标准中的图样企业标准中的图样一般应排在有关条文附近,并与条文的内容相呼应。图样和有关图形符号应符合制图、图形符号的规定。

9.6.2 同一企业标准中,如有两个以上的图样,一般应在标准中连续标注图号,如图1、图2……。图号和图样名称间空一个字的位置,写在表的下方居中位置。

9.7 企业标准中的表格

9.7.1 企业标准中的表格_般应排在有关条文的附近,并与条文的内容相呼应。表格上部和下部用粗

实线闭合。如遇大表格须跨标准两个内页时,可采用横跨两个内页的通栏表格。

9.7.2 同~企业标准中,如有两个以上的表格,一般应在标准中连续标注表号,如表1,表2……。表号和表格名称间空一个字位置,写在表的上方居中位置。

9.7.3 表格中各栏参数的计量单位相同时,应将单位写在表的右上角。计量单位不同时,应将名称分别写在各栏参数名称的下方。   

9.7.4 如果表格因本页版面所限未排完而转下页续页时,则表格下部一般应将一个横栏排完,用细实线闭合。续表的表格,应在续表的上方中间写明“表x(续)”。续表的表头不许省略,也不得用数字序号代替。

9.8 企业标准中的“注”

9.8.1 企业标准中的“注”应尽量不用或少用。“注”只能用来对标准中某些规定作必要的简短解释和说明。不能以“注”的方法去规定或改变标准的技术要求。注,,中不能出现图表和公式。

9.8.2 企业标准中的“脚注”、“条文中的注释’’表注和图注,采用说明的注依次按GB/T 1.1中第6.5.1~6.5.2条规定执行。

9.9 引用其他标准

9.9.1 当企业标准所涉及的内容在有关上级和国家标准中已有规定的,特别是所涉及的内容较多时,应引用这些标准,不需重复。

9.9.2 引用标准的具体方法按GB/T 20000.3规定执行。

9.10 企业标准的附录    

附录按规范性附录在前资料性附录在后的顺序依次按英文字母A、B..….编排,一般应在正文中有呼应。第一个附录应另起_面书写。

规范性附录或资料性附录下面排一条通栏细线,再后为单列一行的标题。

附录的页码与标准条文的页码连接。

9.11 企业标准的终结线

在企业标准条文或带附录的企业标准的附录结束后,附加说明前,在版面的中间面一条粗实线作为终结线,其长度为版面宽度的四分之一,约10个字长度。

9.12 企业标准中的标点符号和简化字

编写企业标准时,应按GB/T 15834《标点符号用法》等有关规定正确使用标点符号和简化字,应避免使用错别字、已有简化字的繁体字和错误的标点符号。

9.13 企业标准中的书眉标准号与字体等

企业标准中的书眉标准号,缩略与字体等均按GB/T 1.1中有关规定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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