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体系: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1.目的
通过对不合格品的标识、隔离、评审、处置,以确保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对进货、过程及最终产品不合格品的控制。
3.职责
3.1生产技术质量部是不合格品控制的管理部门。
3.2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控制。
4.工作程序
4.1对进货物资不合格品的控制
4.1.1物资购进后,生产技术质量部实施检验并填写《进货检验记录》,对检出的不合格品由检验人员标识,并对不合格品的严重程度进行评审,提出处置意见,填写《不合格品处置单》,并负责具体实施。
4.1.2对于有严重缺陷的,直接影响最终产品质量的不合格品,生产技术质量部有权在《不合格品处置单》上填写拒收或退换货意见。
4.1.3对于有轻微缺陷的,检验员判定对公司最终产品无直接影响、生产又急需的不合格品可提出建议,报总经理审批后,可让步接收。让步接收必须符合让步接收的标准。需要作一定处理才能使用的,要经过处理并由生产技术质量部复检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4.2过程不合格品的控制
4.2.1当检验人员发现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某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时,应及时按工艺文件的要求进行返工。
4.2.2返工后的产品需经检验人员的重新检验,合格后才能转入下一道工序。
4.3最终产品不合格品的控制
4.3.1最终产品经检验人员批批检验,检出的不合格品要隔离存放,并标识清楚。
4.3.2对检出的不合格品,由检验员员及时填写《不合格品处置表》,报部门负责人评审,确定返工、降级或报废,责任部门具体实施。
4.3.3返工后的产品需经检验人员重新检验合格后,才能放行。
4.4不合格品的评审、处理记录,由生产技术质量部存档。
5.相关文件
《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纠正措施控制程序》
《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6.质量记录
《进货检验记录》
《不合格品处置表》
《产品出厂检验报告》